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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工程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18-05-05 11:16:01

东莞工程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实行“自愿委托”的原则,对少数需强制性安全鉴定的,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方可鉴定。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经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申请,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后,结果为危房的,鉴定费由产权所有人承担,结果为非危房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二、杭州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收费实行分段累计办法,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详见附表。收费面积按实际鉴定单元面积累计计算。委托人要求对其单套房屋安全鉴定的,按单套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三、社会福利、教育事业以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强制性安全鉴定的,房屋安全鉴定费按附表所列标准减半收取。
四、房屋安全鉴定结论必须提供规范文本以及足以说明结论的有关技术资料,并不得收取其他附加费用。因委托人要求增加其他服务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五、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我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收费的规定同时废止。东莞工程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为顺应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现“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事务管理中心”,为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改制需要,于2010年10月,由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建成立的国有企业。公司具体从事社会上各种所有制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技术服务。目前,在册人员中85%以上具有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均在原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工作多年,积累起上万幢房屋鉴定检测及司法鉴定经验。东莞工程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8年,受住建部委派,本公司全体技术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有着较强的职业操守及技术经验。硬件配置上拥有开展工作必须的试验场地与一批国际国内高精端的先进仪器设备。公司目前主要业务范围为危房鉴定、完损等级鉴定、装修鉴定、相邻施工影响鉴定、安全可靠性鉴定、抗震鉴定、灾后鉴定、司法鉴定、历史保护建筑鉴定、办理行业许可证鉴定、房屋构件检测等。东莞工程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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